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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癫痫 ?

  • 癫痫是影响所有年龄人群的一种脑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 全世界有大约5000万癫痫患者,使之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之一。
  • 近80%的癫痫患者生活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 如果得到适当诊断和治疗,估计高达70%的癫痫患者不会出现癫痫发作。
  • 与普通人群相比,癫痫患者的过早死亡风险要高出3倍。
  • 在低收入国家,有四分之三的癫痫患者不能得到所需的治疗。
  • 在世界许多地方,癫痫患者及其家庭遭到羞辱和歧视。

癫痫是一种脑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影响到全球大约5000万人。该病的特点是反复发作。癫痫发作时,身体某一部位或整个身体短暂非自主性抽搐(即部分性发作或全身性发作),有时伴有意识丧失和尿便失禁。

癫痫
癫痫

癫痫发作由一组脑细胞异常放电造成。大脑的不同部位都可能成为异常放电的位点。发作从极短暂的意识丧失或肌肉反射到严重且持续性抽搐不等。发作的频率也可存在差异,从每年发作少于一次,到每天发作几次不等。

一次发作并不意味着患有癫痫症(世界上高达10%的人一生中会有一次发作)。癫痫是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无端发作。癫痫是世界上最早确认的病症之一,具有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000年的文字记载。数世纪以来,人们对癫痫存有恐惧、误解、歧视并视之为社会耻辱。今天在许多国家中该疾病恶名犹存,这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

症状和体征

癫痫发作的特点各不相同,取决于首次发生的紊乱在大脑中的部位以及这种紊乱的扩展程度。可能出现一些短暂性症状,比如意识或知觉丧失,以及运动、感觉(包括视觉、听觉和味觉)、情绪或其它认知功能方面的紊乱。

癫痫患者往往有较多的身体问题(如与发作有关的骨折及擦伤)以及比例较高的心理疾患,包括焦虑和抑郁症。同样,与普通人群相比,癫痫可使患者过早死亡风险增加三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和农村地区的过早死亡率最高。

与癫痫有关的死亡原因中有很大比例是可预防的,如跌倒、溺水、烧伤和长时间发作,尤其是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发病率

癫痫在世界疾病负担中所占比例较高,影响到全世界约5000万人。在某一既定时间,一般人群患有活动性癫痫(即持续发作或需要治疗)的比例估计为每1000人中4至10人。

估计全球每年有500万人被诊断为癫痫。在高收入国家,估计每年每10万人中有49人被诊断为癫痫。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这一数字可能高达10万分之139。

这可能由于流行状况的风险增加,例如疟疾或神经型囊尾蚴病;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率较高;与出生有关的伤害;医疗基础设施的变化;预防性卫生规划是否存在和可及性服务。接近80%的癫痫患者生活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病因

癫痫不传染。尽管许多潜在的疾病机制可能导致癫痫,但在全球约50%的患者中,致病原因仍然不明。癫痫的病因分为以下几类:结构性、遗传性、感染性、代谢性、免疫性和未知原因。例如:

  • 产前或围产期造成的脑损伤(例如生产过程中缺氧或遭受创伤,低出生体重);
  • 先天性异常或遗传病症带来的相关脑畸形;
  • 头部受到重伤;
  • 限制了大脑氧气量的中风;
  • 诸如脑膜炎、脑炎、脑囊虫病等脑部感染;
  • 某些遗传综合征;
  • 脑部肿瘤。

治疗

癫痫发作能够得到控制。高达70%的癫痫患者可通过恰当使用抗癫痫药物而实现零发作。已有费用低廉的治疗办法,每日用药,全年花费也只有5美元。可在两年没有癫痫发作后考虑停用抗癫痫药物,同时应考虑相关临床、社会和个人因素。记录在案的发作病因和异常脑电图是预测癫痫复发的两个最为牢靠的因素。

  • 在低收入国家,约四分之三的癫痫患者可能得不到他们所需要的治疗。这就是所谓的“治疗差距”。
  • 在许多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抗癫痫药物不易获得。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公立部门提供的通用抗癫痫的平均比例低于50%。这可成为获得治疗的障碍。
  • 不用精良设备,在初级卫生保健一级进行诊断和治疗大多数癫痫患者是可能的。
  • 世卫组织的试点项目表明,培训初级卫生保健提供者来诊断和治疗癫痫,可有效地减少癫痫治疗差距。
  • 对药物治疗反应欠佳的患者,手术或许有益。

预防

估计25%的癫痫病例可以得到预防。

  • 防止头部受伤是预防外伤后癫痫的最有效方法。
  • 采取适当的围产期保健可以减少由于分娩损伤所造成的新发癫痫病例。
  • 对发热患儿使用药物或其它方法降低体温,可减少发热性癫痫发作。
  • 与中风相关的癫痫预防工作集中在降低心血管风险因素方面,例如采取措施,预防或控制高血压、糖尿病和肥胖症,以及避免吸烟和过度饮酒。
  • 消灭环境中的寄生虫,并且对如何避免感染开展宣教活动,是在世界范围内减少由脑囊虫病等因素造成的癫痫症的有效途径。

社会和经济影响

癫痫占全球疾病负担的0.5%。全球疾病负担是按时间进行衡量的一项指标,综合使用了早死所致的寿命损失年和在非完全健康状态下的生活时间。癫痫在卫生保健需求、过早死亡以及丧失工作生产力方面具有重大经济影响。

癫痫的经济影响因疾病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对治疗的反应和卫生保健环境而有显著差异。个人付费和生产力损失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来自印度的一项经济研究估计,就一线和二线疗法以及其他医疗费用实行的公共融资做法减轻了癫痫的经济负担,且符合成本效益(1)

该病在不同国家产生的社会影响各不相同,但世界各地对癫痫病的耻辱和歧视现象往往比控制癫痫发作本身更加难以去除。癫痫病患者可以成为偏见的受害者。对该病存在的耻辱现象可能会阻碍人们寻医治病,因为他们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患有这种疾病。

人权

癫痫患者可能难以获得受教育机会,丧失获得驾照的机会,在特定的职业就业上面临障碍,且较难获得健康和人寿保险。许多国家的立法反映了数百年来对癫痫的误解。例如:

  • 在中国和印度,癫痫常被视为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一个理由。
  • 在英国,直到1971年才废除禁止癫痫患者结婚的一项法律。
  • 在美国,直至上世纪70年代,法律上还禁止癫痫患者进入餐厅、剧院、娱乐中心和其它公共建筑。

根据国际上公认的人权标准进行立法,可以防止歧视和侵犯人权的行为,改善卫生保健服务机会并提高癫痫患者的生活质量。

世卫组织的应对

世卫组织及其合作伙伴认识到,癫痫是一个主要公共卫生关注问题。世卫组织、国际抗癫痫联盟以及国际癫痫社牵头开展了“摆脱阴影”全球抗癫痫运动,以提供更好的信息,提高人们对癫痫的认识,并加强公共和私立部门的努力,改进治疗和减少该病带来的影响。

这些努力促进多个国家将癫痫列为工作重点,进而在世卫组织所有六个区域发布了区域宣言。美洲区域于2011年批准了癫痫战略和行动计划,2015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关于全球癫痫负担的决议(WHA68.20)。该决议敦促会员国就癫痫及其后果采取协调行动。

已在许多国家实施项目,以缩小癫痫患者的治疗差距和发病率,培训和培养卫生专业人员,消除与该病有关的耻辱感,确定可能采取的预防策略,并设法将癫痫治疗纳入当地卫生系统。这些项目将几项创新策略结合起来,展示了在资源贫乏环境中治疗癫痫的简单、经济有效方法。

世卫组织缩小癫痫治疗差距的规划和缩小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意在加纳、莫桑比克、缅甸和越南实现这些目标。这些项目的重点是扩展社区一级的初级保健和非专科卫生保健提供者的技能,以诊断、治疗和随访癫痫患者。这四个试点项目已大幅提高了可得性,使得有650万人能够在需要时获得癫痫治疗。

癫痫(epilepsy)即俗称的“羊角风”或“羊癫风”,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据中国最新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国内癫痫的总体患病率为7.0‰,年发病率为28.8/ 10 万,1年内有发作的活动性癫痫患病率为4.6‰。据此估计中国约有900万左右的癫痫患者,其中500~600万是活动性癫痫患者,同时每年新增加癫痫患者约40万,在中国癫痫已经成为神经科仅次于头痛的第二大常见病。

疾病分类

癫痫发作分类

目前普遍应用的是国际抗癫痫联盟在1981年提出的癫痫发作分类方案。癫痫发作分为部分性/局灶性发作、全面性发作、不能分类的发作。2010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提出了最新的癫痫发作分类方案,新方案对癫痫发作进行了重新分类和补充。新方案虽然总结了近年癫痫学研究的进展,更为全面和完整。
部分性/局灶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被激活”的发作。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
全面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的发作。包括失神、肌阵挛、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失张力发作
不能分类的发作:由于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类,或在目前分类标准中无法归类的发作(如痉挛性发作)。
近年新确认的发作类型:包括肌阵挛失神、负性肌阵挛、眼睑肌阵挛、痴笑发作等。

癫痫综合征的分类

根据引起癫痫的病因不同,可以分为特发性癫痫综合征、症状性癫痫综合征以及可能的症状性癫痫综合征。200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提出的新方案还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或规范,包括反射性癫痫综合征、良性癫痫综合征、癫痫性脑病。
特发性癫痫综合征:除了癫痫,没有大脑结构性损伤和其他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的综合征。多在青春期前起病,预后良好。
症状性癫痫综合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者异常,包括脑结构异常或者影响脑功能的各种因素。随着医学的进步和检查手段的不断发展和丰富,能够寻找到病因的癫痫病例越来越多。
可能的症状性癫痫综合征或隐源性癫痫:认为是症状性癫痫综合征,但目前病因未明。
反射性癫痫综合征:指几乎所有的发作均由特定的感觉或者复杂认知活动诱发的癫痫,如阅读性癫痫、惊吓性癫痫、视觉反射性癫痫、热浴性癫痫、纸牌性癫痫等。去除诱发因素,发作也消失。
良性癫痫综合征:指易于治疗或不需要治疗也能完全缓解,不留后遗症的癫痫综合征。
癫痫性脑病:指癫痫性异常本身造成的进行性脑功能障碍。其原因主要或者全部是由于癫痫发作或者发作间歇期频繁的癫痫放电引起。大多为新生儿、婴幼儿以及儿童期发病。脑电图明显异常,药物治疗效果差。包括West综合症、LGS、LKS以及大田原综合症、Dravet综合征等。

疾病原因

癫痫病因复杂多样,包括遗传因素、脑部疾病、全身或系统性疾病等。

遗传因素

遗传因素是导致癫痫尤其是特发性癫痫的重要原因。分子遗传学研究发现,一部分遗传性癫痫的分子机制为离子通道或相关分子的结构或功能改变。

脑部疾病

先天性脑发育异常:大脑灰质异位症、脑穿通畸形、结节性硬化、脑面血管瘤病等
颅脑肿瘤: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
颅内感染:各种脑炎、脑膜炎、脑脓肿、脑囊虫病、脑弓形虫病等
颅脑外伤:产伤、颅内血肿、脑挫裂伤及各种颅脑复合伤等
脑血管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死和脑动脉瘤、脑动静脉畸形等
变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多发性硬化、皮克病等

全身或系统性疾病

缺氧:窒息、一氧化碳中毒、心肺复苏后等;
代谢性疾病:低血糖、低血钙、苯丙酮尿症、尿毒症等;
内分泌疾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胰岛素瘤等;
心血管疾病:阿-斯综合征、高血压脑病等;
中毒性疾病:有机磷中毒、某些重金属中毒等;
其他:如血液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子痫等。
癫痫病因与年龄的关系较为密切,不同的年龄组往往有不同的病因范围(见表1)。

临床表现

多发群体

癫痫可见于各个年龄段。儿童癫痫发病率较成人高,随着年龄的增长,癫痫发病率有所降低。进入老年期(65岁以后)由于脑血管病、老年痴呆和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增多,癫痫发病率又见上升。

疾病症状

由于异常放电的起始部位和传递方式的不同,癫痫发作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
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以突发意识丧失和全身强直和抽搐为特征,典型的发作过程可分为强直期、阵挛期和发作后期。一次发作持续时间一般小于5分钟,常伴有舌咬伤、尿失禁等,并容易造成窒息等伤害。强直-阵挛性发作可见于任何类型的癫痫和癫痫综合征中。
失神发作:典型失神表现为突然发生,动作中止,凝视,叫之不应,可有眨眼,但基本不伴有或伴有轻微的运动症状,结束也突然。通常持续5-20秒,罕见超过1 分钟者。主要见于儿童失神癫痫。
强直发作:表现为发作性全身或者双侧肌肉的强烈持续的收缩,肌肉僵直,使肢体和躯体固定在一定的紧张姿势,如轴性的躯体伸展背屈或者前屈。常持续数秒至数十秒,但是一般不超过1分钟。强直发作多见于有弥漫性器质性脑损害的癫痫患者,一般为病情严重的标志,主要为儿童,如Lennox-Gastaut综合征。
肌阵挛发作:是肌肉突发快速短促的收缩,表现为类似于躯体或者肢体电击样抖动,有时可连续数次,多出现于觉醒后。可为全身动作,也可以为局部的动作。肌阵挛临床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肌阵挛都是癫痫发作。既存在生理性肌阵挛,又存在病理性肌阵挛。同时伴EEG多棘慢波综合的肌阵挛属于癫痫发作,但有时脑电图的棘慢波可能记录不到。肌阵挛发作既可见于一些预后较好的特发性癫痫患者(如婴儿良性肌阵挛性癫痫、少年肌阵挛性癫痫),也可见于一些预后较差的、有弥漫性脑损害的癫痫综合征中(如早期肌阵挛性脑病、婴儿重症肌阵挛性癫痫、Lennox-Gastaut综合征等)。
痉挛:指婴儿痉挛,表现为突然、短暂的躯干肌和双侧肢体的强直性屈性或者伸性收缩,多表现为发作性点头,偶有发作性后仰。其肌肉收缩的整个过程大约1~3秒,常成簇发作。常见于West综合征,其他婴儿综合征有时也可见到。
失张力发作:是由于双侧部分或者全身肌肉张力突然丧失,导致不能维持原有的姿势,出现猝倒、肢体下坠等表现,发作时间相对短,持续数秒至10余秒多见,发作持续时间短者多不伴有明显的意识障碍。失张力发作多与强直发作、非典型失神发作交替出现于有弥漫性脑损害的癫痫,如Lennox-Gastaut综合征、Doose综合征(肌阵挛-站立不能性癫痫)、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早期等。但也有某些患者仅有失张力发作,其病因不明。
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楚,持续时间数秒至20余秒,很少超过1分钟。根据放电起源和累及的部位不同,单纯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运动性、感觉性、自主神经性和精神性,后两者较少单独出现,常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
复杂部分性发作: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不跌倒,面色无改变。有些患者可出现自动症,为一些不自主、无意识的动作,如舔唇、咂嘴、咀嚼、吞咽、摸索、擦脸、拍手、无目的走动、自言自语等,发作过后不能回忆。其大多起源于颞叶内侧或者边缘系统,但也可起源于额叶。
继发全面性发作:简单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均可继发全面性发作,最常见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仍属于部分性发作的范畴,其与全面性发作在病因、治疗方法及预后等方面明显不同,故两者的鉴别在临床上尤为重要。

疾病危害

癫痫病做为一种慢性疾病,虽然短期内对患者没有多大的影响,但是长期频繁的发作可导致患者的身心、智力产生严重影响。
1、生命的危害:癫痫患者经常会在任何时间、地点、环境下且不能自我控制地突然发作,容易出现摔伤、烫伤、溺水、交通事故等。
2、精神上的危害,癫痫患者经常被社会所歧视,在就业、婚姻、家庭生活等方面均遇到困难,患者精神压抑,身心健康受到很大影响。
3、认知障碍,主要表现为患者记忆障碍、智力下降、性格改变等,最后逐渐丧失工作能力甚至生活能力。

疾病治疗

目前癫痫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神经调控治疗等。

药物治疗

目前国内外对于癫痫的治疗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癫痫患者经过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约70%的患者其发作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其中50%~60%的患者经过2~5年的治疗是可以痊愈的,患者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地工作和生活。因此,合理、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是关键。
1、抗癫痫药物使用指征:癫痫的诊断一旦确立,应及时应用抗癫痫药物控制发作。但是对首次发作、发作有诱发因素或发作稀少者,可酌情考虑。
2、选择抗癫痫药物时总的原则:对癫痫发作及癫痫综合征进行正确分类是合理选药的基础。此外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儿童、成人、老年人)、性别、伴随疾病以及抗癫痫药物潜在的副作用可能对患者未来生活质量的影响等因素。如婴幼儿患者不会吞服药片,应用糖浆制剂既有利于患儿服用又方便控制剂量。儿童患者选药时应注意尽量选择对认知功能、记忆力、注意力无影响的药物。老年人共患病多,合并用药多,药物间相互作用多,而且老年人对抗癫痫药物更敏感,副作用更突出。因此老年癫痫患者在选用抗癫痫药物时,必须考虑药物副作用和药物间相互作用。对于育龄期女性癫痫患者应注意抗癫痫药对激素、性欲、女性特征、怀孕、生育以及致畸性等的影响。传统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虽有一定临床疗效,但是副作用较多如齿龈增生、毛发增多、致畸率高、多动、注意力不集中等,患者不易耐受。抗癫痫新药(如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托吡酯、奥卡西平等)不仅临床疗效肯定,而且副作用小,患者容易耐受。
3、抗癫痫药物治疗应该尽可能采用单药治疗,直到达到有效或最大耐受量。单药治疗失败后,可联合用药。尽量将作用机制不同、很少或没有药物间相互作用的药物配伍使用。合理配伍用药应当以临床效果最好、患者经济负担最轻为最终目标。
4、在抗癫痫药物治疗过程中,并不推荐常规监测抗癫痫药物的血药浓度。只有当怀疑患者未按医嘱服药或出现药物毒性反应、合并使用影响药物代谢的其他药物以及存在特殊的临床情况(如癫痫持续状体、肝肾疾病、妊娠)等情况时,考虑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5、抗癫痫治疗需持续用药,不应轻易停药。目前认为,至少持续3年以上无癫痫发作时,才可考虑是否可以逐渐停药。停药过程中,每次只能减停一种药物,并且需要1年左右时间逐渐停用。
癫痫的药物治疗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医生和患者以及家属均要有充分的耐心和爱心,患者应定期复诊,医生应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并辅以科学的生活指导,双方充分配合,才能取得满意的疗效。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患者和家属在癫痫治疗方面存在一些误区,如有病乱投医,轻信谣传,惧怕抗癫痫西药“对脑子有刺激”,长期服用会“变傻”,不敢服用有效抗癫痫药物。而盲目投医,到处寻找“祖传秘方”、“纯中药”,轻信“包治”、“根治”的各种广告,不仅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癫痫仍然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还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有效时机,人为使患者变成了难治性癫痫。

手术治疗

经过正规抗癫痫药物治疗,仍有约20%~30%患者为药物难治性癫痫。癫痫的外科手术治疗为这一部分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手段,估计约有50%的药物难治性癫痫患者可通过手术使发作得到控制或治愈,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难治性癫痫的预后。
手术适应症

 

(1)药物难治性癫痫,影响日常工作和生活者;
(2)对于部分性癫痫,癫痫源区定位明确,病灶单一而局限;
(3)手术治疗不会引起重要功能缺失。
近年来癫痫外科实践表明,一些疾病或综合症手术治疗效果肯定,可积极争取手术。如颞叶癫痫伴海马硬化,若定位准确其有效率可达60%~90%。婴幼儿或儿童的灾难性癫痫如Rasmussen综合征,其严重影响了大脑的发育,应积极手术,越早越好。其他如皮质发育畸形、良性低级别肿瘤、海绵状血管瘤、动静脉畸形、半身惊厥-偏瘫-癫痫综合征等均是手术治疗较好的适应症。
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是手术取得良好疗效的前提。首先,患者必须是真正的药物难治性癫痫。如果由于诊断错误、选药不当或者服用所谓的“中药”导致病情迁延不愈,而误认为是难治性癫痫,进而手术,那是完全错误的。其次,有些癫痫患者误以为癫痫是终身疾病,对抗癫痫药的副作用过度恐惧和夸大,误认为手术可以根治癫痫,而积极要求手术,对这部分病人,一定要慎重。第三,应该强调手术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每一位患者手术治疗后都能够达到根除发作的目的。虽然药物难治性癫痫的大部分通过手术可以使发作得到控制或治愈,尚有一部分难治性癫痫即使手术,效果也不理想,甚至还可能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术前定位

 

精确定位致痫灶和脑功能区是手术治疗成功的关键。目前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有关致痫灶和脑功能区的术前定位应采用综合性诊断程序为宜,最常用和较好的方法是分期综合评估,即初期(I期)的非侵袭性检查和Ⅱ期的侵袭性检查。非侵袭性检查,包括病史收集及神经系统检查、视频头皮EEG、头颅MRI、CT、SPECT、 PET、 MRS、 fMRI、脑磁图和特定的神经心理学检查等。如果通过各种非侵袭性检查仍不能精确定位,尚需侵袭性检查,包括颅内硬膜下条状或网状电极和深部电极监测及诱发电位,Wada试验等,以进一步定位致痫灶和脑功能区。

神经调控治疗

神经调控治疗是一项新的神经电生理技术,在国外神经调控治疗癫痫已经成为最有发展前景的治疗方法。目前包括:重复经颅磁刺激术(rTMS);中枢神经系统电刺激(脑深部电刺激术、癫痫灶皮层刺激术等);周围神经刺激术(迷走神经刺激术)。
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
rTMS是应用脉冲磁场作用于大脑皮层,从而对大脑的生物电活动、脑血流及代谢进行调谐,从而调节脑功能状态。低频磁刺激治疗通过降低大脑皮质的兴奋状态,降低癫痫发作的频率,改善脑电图异常放电,对癫痫所致的脑部损伤有修复作用,从而达到治疗癫痫的目的。
rTMS对癫痫等多种慢性脑功能疾病均有较好疗效,不存在药物或手术治疗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对认知功能无影响,安全高、副作用很小、治疗费用低廉、患者容易接受。多疗程rTMS可以明显减少癫痫发作频率和发作严重程度。因此rTMS有望成为一种潜力巨大的、独特的治疗癫痫的新手段。
rTMS优势:调控作用具有可逆性;患者的需求不同,作用参数可调节;刺激单一作用靶点,也可能影响多个致痫灶;功能区致痫灶也可以进行神经调控治疗。
哪些癫痫患者更适合rTMS治疗:皮层发育不良或致痫灶位于皮层的癫痫患者其疗效更好,可显著减少患者癫痫发作次数(治疗期间可减少71%发作),甚至部分患者(66%)可达到完全无发作。
rTMS的安全性:大多数患者都能够很好地耐受,所报道的不良反应通常比较轻微短暂,如头痛、头晕、非特异性的不适感等。未发现关于rTMS激发癫痫持续状态或危及生命的癫痫发作的报道。
迷走神经刺激(VNS)
1997年7月,美国FDA批准其用于难治性癫痫的治疗。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超过75个国家的6万多例患者接受迷走神经刺激术治疗。迷走神经刺激器被埋藏在胸部皮肤下并通过金属丝延伸与迷走神经相连。VNS植入后,它就会按一定的强度和频度对迷走神经进行刺激,从而阻止癫痫的发生。对于多种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或者其他形式的手术无效者,均可以考虑使用这个方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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